南昌市社保局在哪里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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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 *** 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13、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 *** 信息公开工作。

15、承办市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南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单位介绍。

[江西省]江西深化职称,江西职称网

江西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基层工作经历吗?

12月11日电 江西省将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锻炼,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乡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这是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11日召开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申报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工程、工艺美术等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对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理论性强、研究属性明显的职称系列,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强化论文质量。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同时,江西完善职称框架体系,细化职称系列专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信息技术、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职称评审专业;并健 *** 称层级设置,对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已实行全国、全省统一考试的初级、中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减少重复评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江西深化职称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江西深化职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贯彻国家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荣誉制度和 *** 奖励制度。

(十)负责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本厅和厅属单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 ***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承办相应的工作。

(五)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六)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七)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八)承办省人民 *** 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省人民 *** 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九)承办以省人民 *** 名义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续。

(十)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拟订全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四)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五)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具体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

(九)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出国(境)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编报全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省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

(五)归口管理来赣工作的外国专家,牵头协调外国专家在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核发《外国专家证》,负责权限内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及其年检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友谊奖”的人选和全省外国专家表彰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组织实施我省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对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要求进行资格的初步审核,承担全省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违纪行为。

(七)指导协调国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负责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制定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省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派遣等事宜,承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经验交流;会同公安、安全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

湖南工商大学是一本院校吗?

目前根据教育部 *** 息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湖南工商大学在云南、江西、宁夏、河南、安徽、广西、四川、黑龙江、甘肃等省为之一批次录取,而在内蒙古、宁夏、贵州、陕西、新疆、四川、黑龙江、山西、云南等省是第二批次招生。湖南工商大学是一所本科类院校,有会计、金融、保险、税收、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等专业,建校70年。

湖南工商大学简介:

湖南工商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工、理、法、文、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湖南省2011计划、“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中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校源起于1949年12月成立的长沙市军管会贸易处干部训练班,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湖南省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湖南商学院。201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9年6月,更名为湖南工商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教育部高等学校之一类特色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二类特色专业有经济学;省级重点专业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

学校拥有75个科研机构,其中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专业特色智库,1个省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1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高校科级创新团队。

2022年2月,学校新增金融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工业智能专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应急管理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 空间安全专业。截至2020年11月,学校占地1432.08亩,建筑面积57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余元,图书馆藏书近200万册。

质量工程

截至2019年6月,学校拥有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资助建设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有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8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8个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4个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016年与湖南湘江新区开展合作试点。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6月,学校共有教职工1284人,专任教师911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者151人,具有副高职称者26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27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政协委员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委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委员1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首席教授1人,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首届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之一、二层次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专家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芙蓉学者计划”首届特聘教授1人并荣获“芙蓉学者”贡献奖,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9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1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78人;有4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科建设

截至2019年6月,学校有4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

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

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

研究成果

2013年至2019年6月,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4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5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项,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二、三等奖各1项,其中一等奖填补湖南省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