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赣建设[2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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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502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

9月15日至9月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务工作计划》。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20日9:00—26日17:00;

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6月20日—28日正常上班时间;

驻昌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初审时间:6月27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收各设区市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地市

1

6月27日-29日

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2

7月2日

景德镇、鹰潭、萍乡、抚州

3

7月3日

上饶、九江、新余、吉安

4

7月4日

赣州、宜春、南昌

5

7月5日至7月12日

汇总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0日9:00—14日17:00。

二、考试类别和专业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分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按《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勘查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号)中的“附件2”执行。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申报条件仍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2]24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执行。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按《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发[2003]21号、22号、24号)文件执行。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和报考条件分别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57号)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5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

报考人员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分别登陆“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和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并在考生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佣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个人报考(仅限基础考试)按属地管理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设区市以下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驻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报考人员的.初审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人员统一进行。

3、新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勘察设计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4、老考生可凭上年度准考证,按申报程序填表报考相同种类的考试(无准考证者按新报考人员要求报名)。

5、符合免试基础的考生,除按照新考生提供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9月10日至1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计价格[2002]2546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65元,共660元;

3、其余专业收费标准按省发改价格[2009]1781号有关规定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84元,共16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20元,共480元;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六、考试管理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二)各专业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201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有关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报考条件》、《科目代码表》及《考试相关的规范规程》。《考生须知》,具体要求是:

报考类别考生需要阅读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附件6、附件7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附件6、附件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附件6、附件9

注册化工工程师附件6、附件10

注册电气工程师附件6、附件11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附件6、附件12

注册环保工程师附件6、附件13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附件6、附件14

七、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勘察设计报考初审单位、联系人、 *** 。

南昌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曹晚雯0791-83987571、13870907580;九江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郭丽娟0792-8588240;上饶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吴荣庆0793-8223190、韩光明0793-8212089;抚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科吴水胜0794-8255063;宜春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易其友0795-3998201;吉安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科刘旭军0796-8242177;赣州市城市向规划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涂维0797-8278289;景德镇市规划局勘设科余金玉0798-8290979;萍乡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陈涛0799-6331749;新余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刘珺0790-6435232;鹰潭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李国兰0701-6285706。

(二)驻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审查地址、 ***

1、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66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4楼西)。

2、联系 *** :0791-86217758

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 *** :0791-86256312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地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度部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条件.doc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储专业)考试汇总表.doc

附件1:

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务工作计划

6月20日9:00-26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6月21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各地市、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初审并缴费

8月3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9月10日9:00-14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

9月15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6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9月24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江西省]江西省人事处职称科,江西省人社厅职称处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社会科学院内设4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院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 等工作。

(二)科研管理处。

负责本院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及科研经费管理;协助做好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聘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协助院领导对各研究机构的学术指导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院机关、院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行政财务处。

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基建、房产和车辆等工作的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和院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起什么作用的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 *** 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 *** 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 ***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整合原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能组建成立的。根据《江西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5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 *** 组成部门,主要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责,内设行政处局室19个,即办公室、 *** 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江西省人民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服务指导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和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部门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3个,即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外国专家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贯彻国家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荣誉制度和 *** 奖励制度。

(十)负责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本厅和厅属单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公务员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 ***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承办相应的工作。

(五)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六)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七)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八)承办省人民 *** 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省人民 *** 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九)承办以省人民 *** 名义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续。

(十)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拟订全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四)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五)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具体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

(九)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外国专家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出国(境)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编报全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省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

(五)归口管理来赣工作的外国专家,牵头协调外国专家在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核发《外国专家证》,负责权限内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及其年检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友谊奖"的人选和全省外国专家表彰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组织实施我省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对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要求进行资格的初步审核,承担全省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违纪行为。

(七)指导协调国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负责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制定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省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派遣等事宜,承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经验交流;会同公安、安全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管校聘教师职称在哪评

一般情况下,专业评职称都是人事局(现改名为公务员局)职称科负责的。但是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时,如果是中小学教师的话,是在教育局职称科进行组织评审的。

本科生一般满一年工作可以直接定级,就是评中小学二级教师的职称;

研究生满三个月就是自动定二级。

累积班主任工作经验:在二级教师职称的基础上,要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以要尽早的当班主任,往后就方便晋级。

经常关注本地区的晋级政策文件,每年都是有变化的,一般是在每年的9、10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 *** 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人民 *** 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人民 *** 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江西省人事厅职称处:怎么查2007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如果公布出来的话

在江西省人事网上面就可以查到的,专业埨文发表,

多年审稿

经验

祝您晋级职称

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