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江西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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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西省资格证与职称,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江西省资格证与职称,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 *** 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有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省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按照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执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3条规定。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公费师范生和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教育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江西省资格证与职称;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江西省资格证与职称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江西省资格证与职称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什么用
单位聘用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时作资格凭证用.工作满规定年限后晋升考更高一级技术职称时提交审核用.。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考试、评审、认定等 *** 取得,以考代评是目前职称管理的主流方向。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3、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4、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评审结果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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