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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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并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承办机关工勤人员和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新进人员的公开 *** 、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
(十)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一)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全面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执行国有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企业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十二)劳动监察科(对外称市劳动监察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受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投诉、举报;协调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行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内有关法律事务。
(十三)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定培训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晋升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承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承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
(十四)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市直参保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全市参保单位职工提前退休(病退、退职、军队转业干部、改制企业女干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审批手续;负责市直参保单位职工出生时间、工龄的认定工作;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保经办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及基金管理办法。
(十五)医疗保险科
贯彻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和完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年审考评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疾病、生育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拟定和完善全市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规划和标准;承担全市困难企业界定审核和补助资金测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解释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科
贯彻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组织年审考评;承担全市工伤保险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承担全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测算、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解释工作。
(十七)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
市外国专家局(副处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产业、企业的引智工作;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来浔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国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负责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制定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引进信息 *** ,建立并完善市级国外人才库、引进项目成果库及翻译人才库;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 经验 交流;会同公安、安全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21名(含市外国专家局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20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 就业指导 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 就业指导 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九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江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九江市教育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督查、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资格认定、教师 *** 、师德师风建设、职称、劳动工资、表彰奖励、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指导性招生计划和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的政策;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解困助学工作;承担教育经费的统筹和全市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赠资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管理。
(四)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办)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德育工作;指导教学研究、现代技术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规划并指导科普、环境、防疫、心理健康等专项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核发全市高中和市直初中学生毕业证书;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和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村 *** 化技术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专业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审核中等职业学校(班)设置、撤消、更名和专业设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图书馆和实验、实训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六)综合教育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师范院校、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审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教育机构;统筹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联络驻市高校工作,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指导高校党建工作、高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高等学校扶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和高校的稳定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及省、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科
负责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出国留学和来本市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籍师生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 科)
统筹协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指导市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 *** 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市教育局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市人民 *** 教育督导室(副处级)。
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县(市、区)人民 *** 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及其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如何查证2006年九江职称办评的非国有中级职称真伪
非国有的中级以下职称在单位里就可内评。原则上来说,非国有的任何级别职称均可直接办理。
而国有的必须通过职称英语考试,论文发表等一系列过程,经省人事厅评定方可。
其根本区别就在于,非国有的只要所在单位愿意认可就行,而国有的理所当然全国通用。
如会计证就是各个省考试发的证,但会计师职称证就是全国考试拿的证,在全国都可以使用。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是什么部门
人事厅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职称职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学校实际合理测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二、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聘用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等管理、发放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类专家人选的推荐、管理工作。
五、负责省学术技术带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考核工作。
六、负责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的特贴发放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移交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材料。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请教教育局与人事局评职称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专业评职称都是人事局(现改名为公务员局)职称科负责的。但是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时,如果是中小学教师的话,是在教育局职称科进行组织评审的。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简介:
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职称怎么网查?
用户可任意选择以下4种渠道登录访问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一是访问网页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进入“在线服务”江西省九江市人事局职称科的“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二是登录手机12333客户端,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三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职称与职业资格专栏,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四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 *** zwwx),点击“人社服务”进入职称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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