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的人员编制
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其中,领导职数: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6名、副处级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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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院共有在职职工191人,其中:正高职称40人,副高职称40人,博士16人,硕士45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5人,享受省 *** 特殊津贴专家7人,“百千万工程”人才13人,“四个一批”人才2人。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审职称基本条件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五年。
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详细条件可在江西省 *** 官网查询)
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
江西省二级教授评审条件最新
1、获得过国家级有突出贡献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的中青年专家。
2、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的、创造性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的成就和重大贡献江西省社科院职称评定的专家、学者。
3、必须要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才可以申报。二级教授是正教授职称中的第二高级别。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社会科学院内设4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院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 等工作。
(二)科研管理处。
负责本院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及科研经费管理;协助做好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聘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协助院领导对各研究机构的学术指导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院机关、院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行政财务处。
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基建、房产和车辆等工作的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和院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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