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被举报多久调查
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被举报,按照有举必立、有案必查的原则,首先会启动调查程序,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将予重点对待,根据举报事项进行必要的查核,一旦确认线索属实,将会把案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对于查核结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管理相关规定,一般会分几种情况处理:之一,对反映问题不存在,不属实的,予以正式任用,并及时反馈结果;第二,对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比如个性上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由组织约谈当事人督促改正,视情况按期或延迟任用。第三,对确属存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取消任用,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被举报,按照有举必立、有案必查的原则,首先会启动调查程序,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将予重点对待,根据举报事项进行必要的查核,一旦确认线索属实,将会把案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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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
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 *** 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景德镇两教师职称材料造假被教育厅通报,“掺水”的证书让谁难堪?
江西省教育厅印发通报,对6起省内中小学老师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这六起典型案例中,有违规补课办班的,有在校外培训机构 *** 的,也有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这些现象也是师德师风问题中的顽疾,几乎每年曝光的事例都差不多,只是曝光的学校和老师不一样罢了。
这一次比较不一样的是,通报了景德镇浮梁的两位老师职称材料造假的问题,通报指出,这两个老师在职称评审的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荣誉证书,因此给予这两个老师警告处分,并且一年之内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评职称需要材料和证书,这是众所周知的,材料齐全,荣誉证书比较多,就意味着能够优先评聘,快人一步。在教师职称评聘材料中,有一些是硬性的条件,比如年度考核优秀,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比如要有相应等级的论文发表(根据职称的高低,等级也不一样),有的地方高级职称还要求县区级以上的优秀荣誉。还有一些是加分项,比如优质课比赛,一定级别的公开课,还有指导学生获奖,说课竞赛获奖等等。
硬性条件是不大能够造假的,因为硬性条件审核的比较严格,一旦不合格是没有资格参加评聘的。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每一年的结果在网上能查到,无法造假,县区级以上的荣誉都有案可查,造假可能性比较小。
论文发表除了要有刊物,证书之外,还要在相关上能够查询到才行。虽然发表论文不难,只需要交钱就可以,但是时间上是没办法造假的,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去准备才行。
能让有的老师“动脑筋”的是那些加分项,比如县区级的优质课竞赛的获奖,说课比赛的获奖,示范课,公开课的证书什么的。首先教研室几乎每年每个科目都会组织优质课,说课,课件 *** ,微课等等竞赛,每年发出的证书不知凡几,经年累月下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以说是满天飞。
前几年这些比赛的证书在网上也没有备案,所以只要能拿出盖着教研室公章的证书,评聘机构也很难判断真伪。除非是有人举报,才会去认真查验公章,查找当年比赛的相关记录才能进行辨别,不过这个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这也就让那个有的老师存在侥幸心理,想着走捷径,为自己的评聘增加一些胜算。
比赛的获奖证书本来是一种荣誉,但是和职称挂上钩,似乎就有点变味了。自从和职称挂钩之后,以前无人问津的各种比赛变得走俏起来。比赛名额有限,一所学校一次比赛往往只能拍一两个老师参加,而需要这个证书的老师又挺多,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请客送礼拉关系,大家不是为了比赛,不是为了展现自己的教学风采而去,纯粹就是为了那一纸可以在职称评聘中加分的证书。
那些因为指标限制不能参加比赛的老师怎么办?难道就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分数落后于人?这个时候有的老师就开始想“办法”,走“捷径”。比如浮梁的这两个老师,提供了虚假的荣誉证书,想滥竽充数,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砸了自己的脚。
为人师表的老师,却做出这样弄虚作假的事,实在让人感叹,但是这样的事我想绝不是之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只要职称评聘制度还在,证书加分规定还在,这样的让人难堪的一幕还会出现的。
职称评审被举报后多久通报
职称评审被举报后7-15天通报。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职称评审不公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投诉。
江西11名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被曝光,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在大多数人印象中,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本应该是个受人尊敬且体面的工作。但在教师队伍中,仍然有一些人违背师德师风。近日,江西就曝光了11名教师违反行为,来看看他们将受什么惩罚:
1.办班补课,记过处分失去职称资格
众所周知,在校老师是不允许课外办班的,根据江西教育厅通报,江西农业大学北区一名教师,利用暑假期间,就开设作文和书法辅导班,违反了师德师风。
这还不算,这名教师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该没有资格的学生,纳为“三好学生”活动对象,有失公平原则,这是作为教师最不应该犯的错误。通过这两件事,也让这名教师记了大过,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选。
在我看来,这名教师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明明知道不能办班授课,还不顾规定,确实给学生们做了不好示范。
2.教师变销售,推销辅导资料
其实在生活中,我觉得这种情况很常见。教师要求学生去固定买辅导资料,有些甚至明确表示去哪里?可能他会从中获取一定提成吧。教师秒变销售,通过自己的权威让学生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这点同样违法师德师风。
而违法教师也被取消了“评优评先”“年终绩效考核奖”的资格,真的有些得不偿失。
3.资料作假,做出错误示范
景德镇市浮梁县的两名教师,则因为申报职称材料作假而受到处罚。
在申报材料时,这两名教师提供了虚假荣誉证书,因而受到了警告处分,和一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荣誉证书,是对教师工作认可的方式之一,而现在却成为一些教师晋升资格的虚假“门槛”,这是相当错误的行为。
在我看来,这和学生考场作弊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没经过自身努力而得来的结果,有什么意义呢?
4.课外 *** ,涉及4名教师
其实这种情况和课外办班辅导,性质是一样的,这4名教师则受到了记过,降低岗位等不同处罚,好不容易升上来的职称也与之无缘。
除此之外,还有几名教师因违反补课规定,而受到了相应惩罚。
说说我的看法
在我看来,教师这份职业更像是一面镜子,教师在用自己的行为影响着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如果连学生尊敬的教师都做出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学生,家长要怎么想?
所以我个人觉得,选拔教师时不仅要专业知识过硬,更要在职业素养,人品以及道德方面给予考量,才能选拔出更为优秀的教师队伍,能更好帮助学生。
纵观以上违反师风师德的行为,大部分都是因为课外辅导, ***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以增加收入为目的。虽然可以理解,但这种做法毕竟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果教师将大部分知识都放在课外讲,那么试问课堂对学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写到最后
身为教师,我觉得良好觉悟也是很重要一方面,因为这份职业具有特殊性,就像是医生需要救死扶伤,教师更像是领路者,带领孩子们树立良好人生观,价值观。如果连老师都无法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孩子们要如何信任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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