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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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专毕业生,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申报初级职称;

2、大专毕业生,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可申报初级职称;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申报初级职称;

4、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后,即可申报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考中级职称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还需满足相应的会计工作年限要求。如大专需满足5年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本科需满足4年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等。

2.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审职称基本条件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五年。

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详细条件可在江西省 *** 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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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

[江西省]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江西职称办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1、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大专学历毕业后,二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2、助理工程师,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大专学历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2、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4、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助理工程师职称怎么申请

助理工程师职称申请流程如下:

1、对比申报条件。申报助理工程师需要:大学本科工作满一年;专科学历,工作满两年;中专学历工作满三年;高中学历工作满五年。

2、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领取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3、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材料,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等。

4、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在“单位核实情况栏”签字盖章;审核各类证书,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

5、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上级职称办,并缴纳评审费用。

6、上级职称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评审。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初定相应职称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或区属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地税缴纳在我区为准)江西助理职称申报条件,或人事档案委托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有相应职称系列。

3、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4、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①中专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②大学专科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③大学本科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⑤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以及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前后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⑥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成教等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符合上述职称初定第1、2、3、4款申报条件的亦可申报。

对于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以及杭州市实行的图书、建筑工程初级等专业系列,凡学用专业对口或相近,仍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卫生专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定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资格表”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人事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一份。(“信息表”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企事业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

3、《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时需提交电子版本)

4、《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一份。(“保证书”必需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复印无效)

5、《申报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材料清单》一式一份。(“材料清单”需贴在初定材料袋外边)

6、请申报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唯一指定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 )查询本人的学历信息并打印,此打印件经申报人所在企业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

如申报人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到相关信息(特指在2001年以前获得学历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申报人所获得学历时所在学校的毕业生登记表,并经相应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核盖章;

②申报人所获得学历时所在学校的毕业证明,并经学校有关部门盖章。

7、申报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初定中级职称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报人所在单位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的社险证明。

9、区属企业还需提供近期地税纳税凭证的复印件。(“一户通”系统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

10、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所涉及到申报人所在企业名称处必须同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复印材料都需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公章须在复印材料的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