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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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如下: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等。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两条: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2、 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

教师认定副高级职称今年又重新聘任吗

您好,此类中小学教师,不管聘期是否已满,都按原聘任职务(岗位)进行过渡。如符合“年龄、累计聘期、荣誉称号”政策性单列江西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的,可实行聘任岗位职数单列。人员过渡后,工作单位发生了变动江西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其职务(岗位)聘任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吉安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吉人发[2007]4号)、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实行调动后单独设置聘任岗位(单列)。

因此,教师调动后不管聘期是否已满,都按原聘任职务(岗位)进行过渡,不需再竞聘。希望对您有帮助,评职称需要文章发表可联系九品论文网

[江西省]江西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江西省副高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人事部、卫生部发布国人发[1999]第92号)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临床医学各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主治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行医权的医师。

第五条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分为2个部分:

(一)按二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14个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32个子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第九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十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