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时间

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基层系列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9日江西省职称工作会,高、中级职称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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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评委会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江西省职称工作会,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评审结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向省、市职改办备案,公示等有异议人员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对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通过评审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核发职称证书。

开评前1天,在市人社局及评委会组建单位机关纪委的监督下,根据年度评委会组建具体要求,抽取和通知评委。

其他相关事项:

(一)25个职称系列国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和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业),结合我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

(二)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开评前与相关业务部门至少对接一次,准确熟练掌握职称工作要求,提高服务广大专技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在浙江上班,评江西职称,拿到浙江正常使用吗?浙江认不认?

需要重新认定,江西的职称才可在浙江使用,根据浙人社发〔2020〕47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 第三十五条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自主评聘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确认由高级评委会常设评审组织进行,对其原取得的职称,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确认,确认通过后换发浙江省电子证书。外省调入或省内跨市流动的中初级职称的确认由所在市或厅局级单位办理。自主评聘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本省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外省或中央部属单位评审的,由所在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而取得的职称在我省不予认可。被派驻省内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委托,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派驻外省的,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未经委托,所取得的职称不予认可。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书。

[江西省]江西省职称工作会,江西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人社局职称评定

职称评审人社局审核的有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总结,基本信息资料,论文,还有加分项目。

1.职称评审是一个时间长,准备材料多,流程还比较繁琐的事情,申报职称要先准备资料,论文等,然后进行上报,职称评审,通过人社局,走评审方式,提交资料即可,一般是不需要考试的,如果跨系列申报,可能涉及到水平能力测试。

2.职称申报报名成功正式开始职称评审后,评委会会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不符则被退回。评审的形式类似于答辩,评审团会向人才提出几个关于自己材料、论文的相关问题,根据回答的完整程度给出自己的选择。通过的原则为少数服从多数,票数过半即视为答辩通过。所以这个环节就反映出了论文和业绩的重要性。

3.如果职称申报前面的材料准备得当,到了这一步则基本上是没问题了。材料到了评委会办手里后,会进行先审后评。在评委会办的审核同意之后,会进行一个评议,如果评议通过之后,职称则会交到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之后万里长征就算是走到头了,就会有公式,公式下达职称申报就成功了。

综上所述,人社局的职称评定就是这些。

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2022年江西省主治中级报考条件

条件如下: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 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 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 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职称评审的“三公示”要公示什么内容,谁有模板?谢谢!

是二次公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实行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公示和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公示的二次公示办法。

(一)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的公示

(二)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的公示

由评委会所在部门(即由省职改办批准和规划的具有高、中级评审权的系列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在评委会所在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众信息网站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须在网站主页发布公示信息),时间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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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群众意见的调查与处理,认真及时地进行核查落实,同时向反映问题者本人书面回复调查处理情况。对查证落实的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或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承主管部门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对群众反映的违反规定程序原则或弄虚作假推荐、评审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要将违纪情况向相关单位纪检部门通报。

各部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处理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注意保护反映情况和问题的群众,防止出现打击报复现象,同时又要注意保护被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诬陷公示对象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rsc.lzjtu.edu.cn/info/1081/1362.htm"target="_blank"兰州大学-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