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正高退休工资多少
我国北京市江西省高级职称退休后待遇,上海市江西省高级职称退休后待遇,深圳市,广东省这些地方教师养老金,高级职称退休,早已经超过1万元以上的目标。这属于退休金较高的第1批次,第2批次属于四川省,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及安徽省,江西省等教育发达地区,高级职称退休普遍在8000元以上,第3批次包括东北三省和云贵川地区教育,重视程度较好的地区高级职称退休养老金普遍在7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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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能加多少退休工资
退休工资:
我国已经取消了高级 *** 退休的补贴工资,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和普遍退休人员是一样的。所以并不会增加额外工资。
退休待遇:
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 ***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 *** )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扩展资料
部分省市对高级 *** 退休待遇的特殊规定
1、江西省:
被聘任的高级 *** 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 *** 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受聘 *** 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
石家庄市 *** 日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 *** 与”干部身份“的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标准,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
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
*** 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组织对全省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3、湖北省:
高级 *** 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4、广东省:
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指出,将健全 *** 奖励机制,使 *** 、高级 *** 可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
5.江苏省:
省 *** 可享受工程师待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 *** 、高级 *** ,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 *** 、高级 *** ,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6、湖南省:
《湖南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计划明文规定,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受聘的 *** 和高级 *** 只要成绩显著、技术精湛,均应该享受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
7、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待遇给予明确。今后长春市的 *** 和高级 *** 在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可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同。
19年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五档与六档退休后工资相差多少?
教师在职工资主要取决于职称高低,5档和6档差1000元左右。退休金主要取决于在职时缴纳的养老金基数,一般退休后的工资相差200元左右吧。
江西省2017年7月事业单位过渡期退休人员职称变化养老金怎么发放
为确保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新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平稳衔接,对“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之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百分之二十第三年退休的人员发放百分之三十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百)。
扩展资料:
对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条件的老干部陆续有相关规定,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 *** 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退休养老金
2008年江西省退休职工工资调方案
退休职工的工资好像是全国统一调整的吧~
关于江西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8]4号)
各市、县(区)人民 *** ,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精神,经省人民 *** 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特殊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特殊调整标准调整。
3、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 *** )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凡符合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兼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按就高的原则增加养老金,两项不累加。
三、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 *** 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 *** 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ОО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表
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调整类别
调整项目
项目分档
增加金额(元)
(一)
普遍
调整
( 1 )
基本养老金水平
700 元以下(不含 700 元)
60
700 - 900 元(不含 900 元)
50
900 - 1100 元(不含 1100 元)
45
1100 - 1300 元(不含 1300 元)
40
1300-1500 元(不含 1500 元)
35
1500 元以上(含 1500 元)
30
( 2 )缴费年限
(含视同)
不满 15 年
35
满 15 年不满 20 年
40
满 20 年不满 25 年
45
满 25 年不满 30 年
50
满 30 年不满 35 年
55
满 35 年不满 40 年
60
满 40 年以上
65
(二)
特殊
调整
( 1 )
高龄
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
30
满 80 周岁以上
40
( 2 )
高级职称
正高
50
副高
40
江西省人社部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转载 关于江西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江西省高级职称退休后待遇,经省人民 *** 同意,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江西省高级职称退休后待遇我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企业退休 *** 干部(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下同)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特殊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特殊调整标准调整。 3、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按高级职称调整基本养老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 *** )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兼有原工商业者身份的,只可享受一次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或原工商业者的倾斜。 6、按企业退休 *** 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 *** 干部资格由各级 *** 办审核确认。 7、按第3、4、5、6项特殊调整可合并累加。 三、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企业退休 *** 干部特殊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 *** 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 *** 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养老保险数据库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 *** 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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