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卫生系统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做好2008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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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8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8〕156号),为做好2008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正高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二)副高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7、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填写清楚,如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不能统称为医疗。
(三)《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的设区市(主管部门)一栏,必须填写设区市(主管部门)全称,并标明设区市(主管部门)代码。
(四)《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不可复制,《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可复制(15份),但不得改变表格式样与大小。
三、时间安排
(一)200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受理卫生厅直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二)2008年9月底至10月,受理省职称办委托评审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三)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四、城市医生定期到农村或基层服务的问题
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卫人发〔2003〕19号),凡县(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申报时提供《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县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鉴定表》(附件1)原件。对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未满一年的申报人,可先申报副高资格,但评审通过后单位暂不聘任,等到基层服务时间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单位在高级职数范围内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方可聘任。
五、关于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评估工作的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对照《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评估表》(附件2)进行逐项评分,实事求是评出申报人平时的工作成绩,评委会评审时将结合申报人平时的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审。凡未完成评估的人员不能申报。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8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8〕156号),从今年起,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对破格申报人员提高考试合格线,取消破格答辩。具体如下:
1、凡参加2008年高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人员,考试成绩按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划定合格线。凡达到正常合格线人员,符合正常申报条件,可按正常晋升申报;达到破格晋升合格线,可按破格申报,免于答辩。
2、2006年或2007年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破格申报人员仍实行答辩评审。
(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和参与抗震救灾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8〕145号),凡符合省人事厅制定的一次性优惠措施的人员,今年申报高级职称时提供单位证明,享受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祥见附件3)。
(三)参照我省其他系列的做法,从今年起,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申报人提供的杂志是否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公布的目录为准,是否非法刊物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目录为准。
(四)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想知道江西省办理职称证书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江西省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需要报送材料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的内容如下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请打印);
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1份;
4、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成果、业绩鉴定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代表作3篇;
8、其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他相关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包括论文、论著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单位加盖红章。发表的论文、论著需将封面、目录、正文复印并盖章。
材料装订要求:
之一分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此册不装订;
第二分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证明、考核表(近5年)、继续教育证书(取得中级职称后每年72课时以上),此册请按所发材料目录上的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第三分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代表作,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成果、业绩鉴定意见及证明材料,本册请按所发材料目录上的编号装订成册。
江西省抚州市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中级职称评定流程:1、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2、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3、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4、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5、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6、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领取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赣州职称单列政策是啥意思?
赣州职称单列就是单独拿出来评定。
一般单列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的常指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定。所需要的条件与常规职称评定有所区别。
比如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定问题上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不一定要求论文和著作一定要正式发表为宜,只要是在本专业、行业上有深入研究、有创造性成果,应该认定其学术地位。为了顺利操作,高职院校每年年终,在对教师学术成果认定时,分两大类认定。一类是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认定,二是学术委员会对未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答辩式、专家认定式审定,记录在案,即可。
而常规的评定如下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表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二十份);
4.《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5.《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一式一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二十份,破格、挂编人员提供);
7.业绩材料目录。
(二)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及其查询认证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证明);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6.取得现资格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原件;
7.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奖项,承担课题(项目)、项目完成情况,专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业绩材料原件;
8.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① 申报高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考评结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
②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
③ 申报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比如:教师资格证、卫生执业证等;
④ 规定所需的其江西省职称申报业绩材料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供
(一)学历
1.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2.相近专业的界定,可参照原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也可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规定,同一学科内的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二)论文
1.申报有论文检索审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在主流数据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原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无法在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总结(评审条件中特指的除外)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3.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
(三)课题
1.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
2.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四)获奖
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1.提供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六)诚信承诺书
1.申报人员须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保证其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所在单位须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单位保证书》,保证申报人员为单位正式在职在岗职工,其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三、申报材料时效
1.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填写
1.按照各表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字迹应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2.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完成情况应对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逐条逐项填写,所填内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3.“工作单位”栏应以单位公章为依据填写单位全称;“申报专业”栏应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规范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栏以《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为准填写规范名称。
4.“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取得现资格以来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栏由基层单位填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准确,对申报人员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
5.“历年考核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申报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历年考核情况如实填写,考核等级不得涂改。取得现资格超过五年的,填写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6.个人业务自传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成长过程,目前达到的水平,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主要业绩和成果;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措施等。
五、申报材料装订
1.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职称外语证、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从业证等证明材料须按要求贴入《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
2.业绩材料务必与申报表格中填写顺序一致,业绩材料以《业绩材料目录》为封面装订成册,目录按提供材料顺序填列。装订力求整洁、美观、结实,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3.申报材料装入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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