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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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采取措施“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可谓戳中问题痛点、抓住改革关键。那么职称改革的意义何在呢?下面我为您介绍!

职称改革的意义一: 职称改革激励个体价值充分实现

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职称改革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关于职称改革,其实一直不乏零星的地方试水。比如说,广东此前就曾出台文件,将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将从“重论文、重科研项目”向“重科技成果转化”转变;而江苏也表示,将完善职称评价办法,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此类信号实则表明,不合理的职称制度,已成为钳制价值创造的“显疾”——有鉴于此,不少地方其实早就有了改革的意愿。而这次《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公布,可谓及时呼应了自下而上的变革诉求。

长久以来,职称评审以“论文”为核心的单一评价模式,的的确确已经构成了一种逆向的激励。置之于这一大环境下,职工普遍呈现出忽略“本职实务”忙于“案牍文章”的倾向。由此所衍生的,乃是整体学术研究风气的败坏,以及终端研究成果输出的严重注水。价值扭曲的职称评审,其负面效应不断外溢并向上下游传导,于是我们看到了研究造假、付费刊登、论文垃圾化等恶果。

有鉴于现实种种,职称改革可说是大势所趋、越快越好。而需要厘清的是,这一“改革”显然应该包括两个层面。其一,就是“制度的内部改革”,也就是变革评审的标准与 *** ,例如评审权下放、分类评价、不再统一要求计算机和英语能力等;其二,则是“全局性的结构改革”,也即拓展全社会关于价值评价与利益分配的多元渠道,弱化职称的“过分决定性”。一言以蔽之,唯有恢复“职称”的本原含义,才可规避由此衍生的诸般乱局。

职称改革,是一个回归常识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再平衡的过程。而能否让真正有德行、有能力、有成绩的职工获得公允的评价与待遇,将是判断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

职称改革的意义二: 以职称改革实现正向激励

评职称是大事,它与工资、福利待遇等密切挂钩。长期以来,我国的职称评定有“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在民间备受吐槽。甚至在基层,有教授感慨“专注教学就是毁灭自己”。好在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多项改革方案新鲜出炉,其中一项就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关于职称改革,其实一直不乏零星的地方试水。比如说,广东此前就曾出台文件,将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将从“重论文、重科研项目”向“重科技成果转化”转变;而江苏也表示,将完善职称评价办法,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此类信号实则表明,不合理的职称制度,已成为钳制价值创造的“显疾”——有鉴于此,不少地方其实早就有了改革的意愿。而“意见”的公布,可谓及时呼应了自下而上的变革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职称改革几乎是为数不多的“毫无争议,充满共识”的改革议题!这实在是因为,过去那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评审模式错得太过离谱:医生医德再好、医术再高,也没发几篇论文管用;大学教师教书育人不被待见,非得拿出论文才被高看一眼……有教授感叹“专注教学就是毁灭自己”,这一痛彻心扉的“领悟”,可谓道尽了旧有职称的荒唐之处。

长久以来,职称评审以“论文”为核心的单一评价模式,的的`确确已经构成了一种逆向的激励。置之于这一大环境下,职工普遍呈现出忽略“本职实务”忙于“案牍文章”的倾向。由此所衍生的,乃是整体学术研究风气的败坏,以及终端研究成果输出的严重注水。价值扭曲的职称评审,其负面效应不断外溢并向上下游传导,于是我们看到了研究造假、付费刊登、论文垃圾化等等恶果。

有鉴于现实种种,职称改革可说是大势所趋、越快越好。而需要厘清的是,这一“改革”显然应该包括两个层面。其一,就是“制度的内部改革”,也就是变革评审的标准与 *** ,例如评审权下放、分类评价、不再统一要求计算机和英语能力等等;其二,则是“全局性的结构改革”,也即拓展全社会关于价值评价与利益分配的多元渠道,弱化职称的“过分决定性”。一言以蔽之,唯有恢复“职称”的本原涵义,才可规避由此衍生的诸般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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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新鲜出炉。我了解到,早在2012年,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就已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新余、上饶、吉安三地列为试点城市。2013年7月,我省首批31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享受等同于大学教授的相关政策。

《评审办法》对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时对教师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进行严格要求。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从教以来必须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任教经历。

下面我奉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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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推荐人员,在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后,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设区市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排序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需要组建中小学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应由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任教、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采取材料评议与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额评审,通过投票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第十四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职称层级由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评审通过人员,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其中正高级教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中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在学校有相应教师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二、三级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

第十七条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六)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七)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不得申报:

1.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正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3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从教以来,有2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其中至少有1次市级以上公开课)。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程或主持开发一门地方、校本课程并在校级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系统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乡村教师具备两项):

1.获得省特级教师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 *** 教授,承担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5.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

6.所领导的学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7.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市级或作为命题组核心成员完成过省级试题命制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学业(或技能)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8.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三项):

1.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合2部(篇)(教研人员合4部(篇))。

2.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1次(教研人员需2次)。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排名前三)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4.主编的地方、校本课程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5.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改革实验,并在县级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示范引领方面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开设过省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担任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

四、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从教以来,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

1.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2.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核心成员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

6.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作为命题组核心成员完成过县级以上试题命制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学业(或技能)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两项):

1.出版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教研人员需2部(篇))。

2.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三)2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教研人员为主持编写)。

4.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县及县属以下学校教师降低一个层次,即市级降为县级):

1.开设过市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在乡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除需具备上述学历经历方面和工作任务方面条件外,只需具备上述教育教学方面或教研科研方面或示范引领方面所列条件中的一项。

五、一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初中)满4年;或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满5年。

2.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对硕士、博士不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校际教学交流和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职业中学专业教师能够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过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2.被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骨干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与过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参与编著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参与编著校本教材,地方教材。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对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除需具备上述学历经历方面、工作任务方面和示范引领方面条件外,只需具备上述教育教学方面或教研科研方面所列条件中的一项。

六、破格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未具备正高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正高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正高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国家级 *** 奖励(均要求排名之一),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高级教师

未具备高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高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省(部)级 *** 奖励(均要求排名之一),或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

(三)一级教师

未具备一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具备一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一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 *** 奖励(均要求排名之一),或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

七、附则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称“市”均指“设区市”,“县”指“县、县级市、区”,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二)乡村学校是指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不含县(区、市)中心城区学校教师。

(三)无乡村学校的城区的区属学校或省、市直学校教师在薄弱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视同为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不作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要求。

(四)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确认 *** :

1.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

2.艺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3.担任行政干事、社团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2年折算担任班主任1年。

4.教研人员、幼儿教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五)校级领导是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管理工作是指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内设管理机构工作。

(六)教研人员是指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人员。

(七)循环教学是指幼儿园小班-大班,义务教育1-6年级、7-9年级,普通高中1-3年级教学。教学点教师、职业中学教师、教研人员不作循环教学要求。

(八)本条件所述的教育教学类竞赛均是指由各级教育部门举办,且省级及以下的获奖须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获奖文件和证书的竞赛活动。包括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在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九)本条件所述的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对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 *** 进行的奖励,不包括学科竞赛。

(十)国家级荣誉称号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 *** 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称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国家级荣誉称号。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委、省 *** 、国家部委或省教育行政部门与省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 *** 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称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省级荣誉称号。市级荣誉称号是指由市委、市 *** 、省厅局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级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 *** 颁发的荣誉称号,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市级荣誉称号。县级荣誉称号是指由县委、县 *** 、市局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级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 *** 颁发的荣誉称号,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县级荣誉称号。

(十一)国家级 *** 奖励是指国务院奖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国家级奖励;省(部)级 *** 奖励是指省委、省 *** 及国家部委奖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省(部)级奖励;市(厅)级 *** 奖励是指设区市市委、市 *** 及省厅(局)奖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市(厅)级 *** 奖励;县局级 *** 奖励是指县委、县 *** 及市局奖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县(局)级奖励。以上奖励均以获奖证书和文件为准。

(十二)公开课是指由学校及上级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本学科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人员参加的优质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等。

(十三)本条件所述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是指通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科技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课题应有立项证明材料和结题证明材料。

(十四)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和电教教材,有国家正规刊号的教育教学影视作品视同教材,有国家版权号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教育教学软件视同教材。

(十五)论文是指以独著或之一作者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国内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

核心期刊指 北京大学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 中国人民大学 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的论文(其它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无效)。

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在市级教育部门主办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视同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十六)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

(十七)本条件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十八)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1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之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2

日前

湖北向广大企业

下放职称评审权!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仅可以承接

本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还可以承接

本行业职称社会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湖北省人社厅经过前期调研,按照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向广大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

文件明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属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市州级人社部门制定。

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中,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在2000人以上,已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承接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权的企业,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全省更高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参保职工、已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

文件指出,承接按企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察评估和分级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承接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常规评审,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此外,对于已承接自主评审权企业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和不能承接职称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推荐参加相应专业评委会的社会化评审。

[江西省]江西职称评审改革启示,江西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几点思考论文

在高职院校的人事工作当中,职称评审工作是重要的内容,也是关系到高职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职称评定工作和高职院校的长期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建立起具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每个高职院校发展的重点,高职院校只有建立起专门的教师评审机制,才能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才能保证院校教师的素质。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几点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几点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存在与普通本科院校一致性的问题:过分重视科研成果、轻视教学业绩考核,重数量、轻质量,科学性与公平性缺失等。同时,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没有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与考评机制体制(制度)。探讨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评价认可,符合高职院校实际特点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体制与机制”,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关键词]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体系;体制机制

当今中国的高职院校主要是由前些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合并)升格而成的,主要师资队伍普遍存在“学历层次低、理论知识老化、创新意识与能力差”等问题。近几年通过在教师进修与提高,引进人才与吸收毕业大学生(研究生)等方面的努力,上述现状有了一些改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于调动广大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稳定起到很大作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与普通本科院校存在一致性的问题:过分重视科研成果、轻视教学业绩考核,重数量、轻质量,科学性与公平性缺失等,关键是高院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没有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与考评机制体制(制度)。探讨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评价认可,符合高职院校实际特点的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体制与机制(制度)”,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教师工作指标的质量评价条件中,高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教师资格、学历及任职年限、身体状况、外语水平和年度考核情况。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精力能力、科研业绩等。职称评审的专家组评委主要侧重于4大类14项指标的评议。之一类是职业道德,侧重于政治思想、团结协作、师德师风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第二类是基本素质,侧重于学历、外语水平、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方向的稳定性、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等方面的考察。第三类是科研能力,侧重于论文、课题、著作和奖励的数量和质量的考察。第四类是教学能力,侧重于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考察…。毫无疑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教师专业技术能力高低的依据,评职称就是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它既关系到每一名高校教师的成长,也关系到高校的进步与发展。

(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评聘不分,职称评审功利化、行政化。在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体制下,教师的职称等级直接与工作待遇挂钩,评上高一级职称,一般情况下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被聘用,兑现实际利益。教师的工资待遇随着职称等级提高后,没有完善的配套考评措施进行监督,能上不能下。这种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容易助长教师的短期功利行为。即在评职称之前努力钻研,有的一年发表论文数篇,一旦达到目的后,就可以“船到码头车到站”,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几年难以发表一篇论文。有些科学研究项目往往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才能取得一定进展,这种功利性极强的短期行为容易助长学术腐败,弄虚作假,不利于教师的长期成长发展。目前教育行政机关和高校在职称评审问题上,既是评定者又是聘用者,由于职称等级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因此,教育行政机关和高校必须同时完成专业水平鉴定和利益分配两项任务。高校在教师职称评聘权力和利益分配上行政化倾向明显也就在所难免。

2.重科研、轻教学。在目前全国各高校的职称评审标准中,虽然也有对教师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要求,但是真正落实的只有业绩考核,而在业绩考核中,由于教学质量很难像科研成果那样具体表现为一定的数据,职称评审实际上就演变成了对科研成果的考核。有些老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教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忽视,很难调动其上课积极性。而一些在教学上取得突出成就的老师,则因未达到科研要求,长期被拒于高级职称之外。

3.重数量、轻质量。如前所述,目前职称评审主要看科研成果,而即使是科研成果的评定也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弊端。由于缺乏专业的评价机构或者是评价力量不足,高校和教育行政机关把对教师科研质量的评定权限交给了学术刊物,以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尤其是以在高级别刊物发表论文的数量作为评定教师科研成果的标准。无庸置疑的一个事实是,近些年有些学术刊物为了自身的生存,以收取所谓“版面费”的方式为发表论文的前提条件,这不可能不降低论文的学术质量水准。这些不合理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各种学术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有些老师为了达到目的不挥手段,剽窃、花钱请人代写现象屡见不鲜。

4.科学性和公平性缺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科学性缺失,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尚未探索出一套科学的评审标准。高校早些年职称评审实行的是评委投票产生结果的方式,这种方式随意性较强,容易产生不公正。后来为了体现公正性原则,实行量化加分的评审方式,而这又容易使评审简单化、庸俗化,助长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教师职称评审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宏观层面,学校之间竞争机会不均等。教育行政机构分配不同的名额给各个学校,因为名额分配的不平等,有些学校因为名额多,即使水平一般也可能晋级;而有些学校即使老师水平很高,因为名额有限也可能被淘汰。另一个是微观方面,学校内部竞争机会不均等。表现为行政权力对职称评审权力的侵蚀和渗透,优势学科评定团队的本位主义,人际关系优越者的晋升机会大;弄虚作假者学校往往隐瞒使其得不到应有惩戒等。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存在的特殊性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或多或少存在上述高校中的普遍性问题。由于高职院校教师来源和历史原因及教师条件要求等不同,高职院校还存在以下一些更加突出的特殊性问题。

1.“一刀切、一把尺子”的评审机制体制。将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置于一个平台上,所有副高以上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一视同仁,没有设置单独的高职院校教师评审标准体系。毫无疑问,这不符合高职院校教师标准要求。一般来说,高职院校教师更加注重教学能力及其业绩要求,特别是教师的技能型实际操作要求。目前的这种评审机制体制,事实上不利于符合高职院校要求的优秀教师的成长发展。例如体育老师,不但要求其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还要求其有良好的运动技术技能,这在其教学中占有很大比重,是非常重要的。高职院校的一些“示范操作”(实习指导)课老师,更加强调其具备过硬的动手能力和示范操作指导能力。千篇一律地按照“一刀切”、“一个模式”的

评价机制和评审体制,毫无疑问不利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构建不科学。在学校教育管理中,一般都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 *** 。教师职称评审中有些项目可以量化,例如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科研成果数量。而有些项目则适合定性评价,例如教学工作质量、科研成果质量、思想道德状况。如果不从评审项目的不同特点出发,一律采取定量(量化打分)评价方式,不但不能准确反映教师工作质量的真实情况,还会使职称评审简单化、庸俗化。将评审项目给予不同权重相加作和,构建一个数学模型。这种做法看似公平,但其科学性却很难经得起推敲和论证。反映教师工作质量的各个项目之间是否是加法关系?将不同项目赋予不同权重,分配权重的科学依据又何在?一个教师对社会的贡献能不能简单的用数量去表示?一个事实是曹雪芹一生只写了半部红楼梦,却名垂千史;有些作家著述等身,仍默默无闻。

3.教学考核存在问题。高职院校教师的工资报酬通常只考虑到教学工作量,较少考虑到他们课堂的教学水平、效果与质量。教师职称评审中没有充分考虑教学考核的因素,很少将日常的教学检查(试卷评阅与分析检查、备课检查、监考巡视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作业批改情况、学校有关人员听课情况等)和教学督导(听、看、查、评等 *** )及教学评估(学期总结、年度考核、学生评教等)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教学考核体系,建立一个信息平台。一方面学校及时全面掌控教师教学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教师职称评审时作为其原始材料发挥评价作用。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原则

(一)评聘分离原则

所谓评聘分离,包括两层含义:之一是把教师职称评审作为聘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第二是评审者和聘用者分离,评审工作由专门的评审机构负责,聘用工作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负责。

1.废除职称职务终身制,建立定期审核制度。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是通过学术评价对教师是否获得晋升和任用作出评判的制度,这种评判制度对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行为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作用。高校教师职称评聘过程实质上起着规范、引导、监督、协 *** 师“教什么”、“研究什么”以及“怎样教”、“怎样研究”的学术活动。为获取制度所供给的各种收益,教师必然会回应制度所传达的期望和价值。为了激励教师健康成长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可以在不断完善现有职称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废除职称职务终身制,由“一站式”管理改为“动态管理”,加强职称评审的后续管理。制定各级职务审核标准,对教师履行职务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可结合教师的年度考核进行。如果教师晋级以后,工作业绩未达到审核标准,可根据相关标准给予“高职低聘”处理。当然,表现优秀突出者也可“低职高聘”。

2.实行评聘分离,建立专业化的职称评审体系。实行评聘分离,主要是将教师职称评审权和教师职务聘用权分离。聘用工作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实际需要等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可仿效西方国家由教育部组成专门的专业评审机构组织实施,建立以专业评审机构为主,以高职院校和教育主管行政机关为辅的评审体系。在具体分工上,可以考虑由专业评审机构负责教师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的考核;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对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审政策以及对教师思想品行表现的考核。

(二)全面评审和重点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全面评审和重点评审相结合,就是在评审内容方面,既要注重教师在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全面考评,又要结合高职院校教师在成长不同阶段的特点,同时注意其从事学科、科目的特点,对某个方面要有所侧重。

1.职称评审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全面考评。以往职称评审只注重科研数量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将教师的德、能、勤、绩各方面的平时考评与职称评审结合起来,由本人申报,学校根据掌握情况签署推荐意见,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评审机构对不同方面进行考核评审。评审委员会最后组织申报者进行专业(论文)答辩,更大可能避免学术造假。

2.根据高职院校及学科特点和教师职业阶段特点,确定考评重点。一般来说,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应有所侧重。对强调技能型、操作示范指导型学科要对其专业技能方面有所侧重。从教育学研究成果反映,一个人在专业发展不同的阶段,表现出的特点也不一样。例如,一个教师在职业生涯的初期阶段,处于学习、探索阶段,应更加强对专业理论的学习;在晋升中级职称时,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应注重专业能力(技能)考核;而在职业生涯的中后期,该教师理论基础日渐丰厚,学术观点日趋成熟,晋升高级职称时,则应注重对学术成果的考核。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适合定性评价的评定项目(例如教师的教学质量),根据工作质量直接进行定性评价;适合定量评价的评定项目(例如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在定性的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价;根据竞争的激烈程度,确定评定等级分类的粗细程度。

2.建立科学与公平兼顾的选拔评审方式。在对职称评审教师德、能、勤、绩等各个项目进行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可以建立逐个项目层层选拔,组合优势晋级方式。例如:在某级职称评审中,只要教学、科研在总体样本中有一项居于优秀等级,其他项目达到合格以上即可晋级;而对于青年教师而言,只要教学、科研、专业素质考核三项中有一项在总体样本中居于优秀等级即可晋级;另外,教师如果在上述三项评审中取得两项次高等级(良好),也可以通过组合优势晋级。在能、绩考评居于同等水平教师中,也可以考虑通过德、勤考评的等级决定晋级的先后顺序。

总之,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应遵循以上原则外,还应遵循“科学与公平兼顾原则,经常性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原则”等。

三、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思路

在我国目前缺失合理的法律保障制度和科学的教师职称评审体制机制现实状况下,根据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现有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进行改革,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评价认可,符合高职院校实际特点与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体制与机制”,是目前改革的主要思路。

(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

目前,我国深化事业单位(包括高职院校)职称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落实用人单位自 *** ,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工资收入能高能低。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是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机制。包括完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健全相关制度与政策;完善教师职称评审运行机制,规范评审标准与办法;完善教师调节机制,实施聘期内管理

和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必须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真正体现竞争与激励机制,奖勤罚懒,与教师实力和贡献大小挂钩,给教师清晰明确的导向信息。

(二)重在业内评价认可

在我国目前处理经济、社会与政治等公共事务时主要以政策供给为主(政策治国)而不是借助制度供给和法律供给(法律治国)为主要施政手段的现实环境中,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应以法治理念为指引,充分发挥 *** 、市场与学术三种力量的不同作用,特别是学术性组织的作用,给予教师合乎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科学术规律的科学合理的评价。

学校内部学科组的同行评议(无记名)是教师职称评审的基础。申报教师德、能、勤、绩的各方面情况最了解的莫过于其同事,将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的材料结合起来。同时将申报教师的材料交校外(省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学术组织承担,发挥学科学术组织的作用。改变目前由临时专家组专家评委短时间集中对职称申报教师进行评议的做法。毫无疑问,每个专家评委不可能短时间内比较全面细致阅读参评对象的材料,只能粗略大概把握。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严谨、不合理的。

(三)符合高职院校特点与需要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目标是“培养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主,决定了高职院校教师一方面要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另一方面更要具有过硬的教学能力(技能)。教师职称评审必须针对高职院校的实际特点与需要,构建合理科学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体制(制度)。

1.加大教学环节在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份量(权重)。在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不仅应把教学环节看成一个重要条件,包括对课时量的规定,对教学效果的评估,对开设课程门数的要求等,还应作为必要条件。因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应加强对教学态度、教育思想、教学效果、教书育人、教学研究成果的要求,使教师重视教学、潜心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水平的学生。

2.保留副高职称的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的职称序列。要获得这些副高职称的教师不侧重于考察其理论研究成果,而主要侧重于评价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技能)、业绩,这是符合高职院校实际特点与需要的。

涉及8000万人的职称评审迎来大变化,这一波改革措施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涉及8000万人的职称评审迎来大变化,这一波改革措施将会产生巨大的变化,例如许多人都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考上相应的位置。这下完全不用担心有能力的人,会被设置条条框框,这也算是国家的一个新突破。

职称评审有什么用处吗?

实际上用处是非常大的,我国最开始对于每个职业没有什么评审制度。这样一来基本上没有什么竞争的存在,会让大部分的人对于生活以及官职没什么动力。这样长期下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变化,也突出不出所有人的能力。这样一来国家便发起了号召,希望进行一定的改变。例如官职的评审,同样职业的人会分一定的等次,一旦有了这样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就会带来许多的效应。可以通过评审的结果来判断自己究竟有多大的能力,这样一来也是非常公平的。不少在岗位的人都纷纷表示,这么多年,好久没有这种竞争的感觉了。这一次的变化也是给许多人带来一定的惊喜的,国家也会在此期间发现许多的人才进行一定应用,只要自己的能力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就可以提升官职。国家再也不会存在以前的现象,例如明明有能力却会被打压,也会强制性的搜查这种情况。

职称评审给人带来多大的惊喜?

对比太多人都表示十分惊喜了,原本自己还是有能力的,结果却被上司的压制被埋没了起来。这样的情况并不占有少数,得到了这个消息,所有人忍不住赞叹了一番国家的改变实在是来的太及时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只要自己足够努力一切事情都会变得很简单很容易,现如今的人群变得更加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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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评什么"当为职称评审新常态

日前江西职称评审改革启示,人社部、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县级及以下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同时,其论文、科研要求也不作硬性规定。

对于基层卫技人员来说,职称新规不啻一场“及时雨”江西职称评审改革启示:头疼的外语不是“必修”的了,科研论文也不要“ *** ”了……省钱省力不说,更尊重了基层技术人员的客观实际,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花在临床实践上。毫无疑问,这是一举多赢之策。

具体而言,《意见》体现了两个鲜明特点江西职称评审改革启示:一是更接地气。比如强调评审指标要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对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有所区别,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等任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考核评价。二是更讲究实效。比如突出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重临床水平、注重服务质量、注重工作业绩,突出职称评价的能力业绩导向。

一言蔽之,就是基本实现了“干什么评什么”,避免职称评审和实际工作“两张皮”之流弊。

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不少行业来说,职称评定是绵延于职工职业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加工资、涨福利、要晋级,几乎无不与职称挂钩。可是,要评职称,就要“外语论文计算机”,也不管江西职称评审改革启示你实际工作用不用得上,结果是催生了诸多职称链条上的暴利乱象,卖论文的,搞培训的,找关系发论文的,“明码标价卖版面的”,不一而足。而最为怨声载道的,莫过于职称外语考试。

今年6月,江西省规定,中级以下职称评定不再需要考英语;早在2012年,新疆 *** 尔自治区就提出职称制度改革措施,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一刀切”。地方已经听取民意而尝试着在职称制度改革上“过了河”,作为全国层面的顶层设计,还要多长时间来“摸石头”呢?

一个共识越发清晰:职称当为职业服务,而不能为既得利益掣肘。县级及以下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终于进入新常态,接下来,“干什么评什么”的通识,也该普惠于更多的职称评审领域了吧!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应该尽快取消外语成绩、论文发表这两项,推动教师们用更好的教学业绩来哺育祖国的未来。